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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博物馆业务宣传】| 文物有等级划分,你知道吗?

来源:兴安盟博物馆 作者:兴安盟博物馆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5日

  文物级别划分如下

  一级文物:具有特别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代表性文物为一级文物;

  二级文物: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为二级文物;
三级文物:具有比较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为三级文物。
一般文物: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为一般文物。

  文物划分标准

1

(元代景德镇窑卵白釉堆花五彩描金花卉纹高足杯)

  一、国家一级文物划分标准

  1、反映中国各个历史时期与生产关系及其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以及有关社会历史发展的代表性文物。

  2、反映生产力的发展、生产技术的进步和科学发明创造的代表性文物。

  3、反映各民族社会历史发展和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代表性文物。

2

(元代景德镇窑青花龙纹高足杯)

3

(元代景德镇窑青花貘纹碗)

  二、国家二级文物划分标准

  1、具有重要历史、科学价值或较高艺术价值,但在全国或本地区存量较多的文物。

  2、具有一定历史、科学价值或一般艺术价值,但在全国或本地区存量较少的文物。

  3、反映一个地区、一个民族或某一个时代的具有重要历史价值或较高艺术价值,但有某种缺陷的文物。

4

(辽白釉印花鸿雁衔花纹花口方盘)

  三、国家三级文物的划分标准

  1、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在全国或本地区存量较多的文物。

  2、反映一个地区、一个民族或某一时代的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但有某种缺陷的文物。

5

(辽灰陶鸡冠壶)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

  (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

  (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

  (三)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四)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

  (五)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文物认定的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

  1、具有重要历史、科学价值或较高艺术价值,但在全国或本地区存量较多的文物。

  2、具有一定历史、科学价值或一般艺术价值,但在全国或本地区存量较少的文物。

  3、反映一个地区、一个民族或某一个时代的具有重要历史价值或较高艺术价值,但有某种缺陷的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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