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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博物馆举办临时展览申办程序

来源:部门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4日

  一、应有主办单位信函原件或法人委托责任书。

  二、展览单位或个人须向兴安盟博物馆提出展览申请,并填写《兴安盟博物馆展览申请登记表》。

  三、展览方须向兴安盟博物馆提交申办展览或个人的简介、陈展大纲以及拟办展览的全部资料(含作品图片或画册)。

  四、以上文件陈列展览部提交馆领导审批同意后,由我馆代表(简称甲方)和申办展览方代表(简称乙方)签订展览协议书。

  通讯地址:内蒙兴安乌兰浩特市新桥东大街999-6号

  联系部门:兴安盟博物馆陈列展览部

  联系电话:0482-8207037、8207035

  邮  箱    :nmly122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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